一,、黨委教師工作部師德師風監(jiān)督、舉報聯(lián)系方式
電話:0515-85508799
地址:鹽城市鹽都區(qū)海洋路29號鹽城技師學院(海洋路校區(qū))匠心樓1702室
二,、受理范圍:
教師違反師德的行為,。主要包括:
▲損害國家利益,損害師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,;
▲?在教育教學等職業(yè)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,;
▲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、抄襲剽竊,、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,、違規(guī)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;
▲未經學校審批同意的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兼職兼薪行為,;
▲?在招生,、考試,、學生推優(yōu)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
▲?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,、禮金,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等財物,;
▲?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(fā)生不正當關系,;
▲?其他違反教職工職業(yè)道德的行為。
?三,、處理舉報的工作流程??
▲?受理登記,; ?
▲明確負責處理的機構,、部門,; ?
▲核查舉報內容,給予相應的處理意見,; ?
▲向實名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,。 ?
?四、處理舉報的工作原則
▲依法依規(guī),,以事實為依據(jù),,客觀公正地做出判斷與處理; ?
▲為舉報人和證人嚴格保守秘密,,維護舉報人和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,。 ?
五、注意事項
▲對有明確的被投訴舉報對象且有涉嫌違反師德師風的具體事實,、證據(jù)或者明確線索的投訴舉報,,予以受理。 ?
▲對投訴舉報事項已處理,,舉報人在無新證據(jù)或者新線索的情況下就同一事實或者理由重復投訴舉報的,,不予受理。 ?
▲舉報人應當據(jù)實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,、工作單位,、違反師德的事實及具體情節(jié)、相應的證據(jù)及線索,,包括事實發(fā)生的時間,、地點,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和知情人,,以及知情人的身份,、單位和聯(lián)系電話等。
▲提倡實名舉報,;涉及個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,,應由本人提出或書面委托他人提出舉報,,以便聯(lián)系、查證,。 ?
▲舉報人應承諾反映的情況客觀真實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,無夸大、歪曲,、誣告,、捏造等。如有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,,誣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,,干擾學校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嚴肅處理,。